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精神,落实《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城乡社区群众终身学习需求,推进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终身教育发展新模式。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终身教育课题和课程开发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本次申报类别分为2023年河南省终身教育课题和终身教育课程两类。课题主要围绕终身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河南省终身教育发展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重点研究顶层设计、区域协同发展、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融合发展、服务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机制创新、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评价、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课程建设、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应用、老年教育、家庭教育、家校共育、“互联网+”社区(老年)教育等。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特长,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但必须紧密结合终身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非终身教育领域的课题不予立项。
本次申报的对象如下:
(资料图片)
课题申报对象:各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省教育厅支持建设的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河南省全民终身教育专家库专家,有关行业协会等热心终身教育研究的相关人员。
课程申报对象:2022年被支持建设的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须开发一门符合要求的课程。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市级老年大学制作视频课时不少于48个;县(区)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和老年学院制作视频课时不少于36个;乡镇(街道)级示范性社区学校和老年学校制作视频课时不少于24个。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教育科研(社区教育)工作经历。
(二)能筹措满足课题研究的经费,所在单位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负责开发课程的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社区学院(学校)、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专项专用,资金使用依当地教育部门教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相关管理办法的,参照教育部门相关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三)能切实承担课题研究和课程开发、组织和指导的责任,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和课程开发。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通知》规定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倡导个人或者团队合作,鼓励跨单位、跨部门,上下左右联动,组成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课题组和课程开发组。课题组和课程开发小组应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
(二)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仅是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因未结项原因,2022年终身教育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可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课题。
(三)各地和各有关单位申报前要认真初评,各省辖市限申报课题10项,济源示范区限申报5项,省直管县(市、区)限申报3项,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及省属有关单位限申报2项。未以主持人身份立项2022年终身教育课题的河南省全民终身教育专家库专家须以主持人申报1项课题,不占所在单位指标。
2022年被支持建设的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需单独申报1项课题,按课时要求开发1门使用课程,不占所在辖区指标。
(四)2023年课题研究与课程开发应在2024年6月31日前完成,不能申请延期结项。
(五)课题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结项。课程最终将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合格者纳入省终身教育示范课程目录。
(六)申报者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予以初审,经所属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盖章上报。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统一汇总报送,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盖章直接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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